三、人體研究法第 2 條開宗明義宣示: 「人體研究應尊重研究對象之自主權, 確保研究進行之風險與利益相平衡,對研究對象侵害最小,並兼顧研究負擔與成果之公平分配,以保障研究對象之權益」,符合學者 Beauchamp 及 Childress 的生命醫學倫理四原則,這四原則是那四個?並請說明這四個原則在醫學研究的應用內涵。(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