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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1年 - 101 專技高考_民間之公證人:中華民國憲法#44407
科目:公職◆憲法
年份:101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三、何謂「基本權第三人效力」?請舉例說明。(25 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提供者:佳哲
基本權第三人效力是在討論對私人主張基本權的效力問題。由於基本權乃是源自於人民對國家的請求權,因此基本權有所謂的「針對國家性」,但是對基本權的侵害來源有時並不限於國家,私人也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基本權;而針對來自其他私人的基本權侵害是否得主張基本權,就是所謂的基本權第三人效力問題。
詳解 提供者:Wunshan BA
基本權主要是對抗國家或公法人的行為。所以原則上2人是無法互相主張的。 也就是以基本權對抗私法人(私人)的時候,必須透過法律的規定,在引用法律的過程中需將基本權的內涵或精神,作為解釋法律時的參考依據,而使得基本權對第三人間接的產生拘束力。
詳解 提供者:nicole
即為私法間的法律關係(如雇主與勞工間的僱佣契約)
詳解 提供者: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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