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路監督之內涵說明如下:
1.依據鐵路法第4條之規定
國營鐵路,由交通部管理。地方營、民營、專有鐵路,由交通部監督。
故地方營、民營、專有鐵路,由交通部監督間接管理之責。
2.依據鐵路法第3條之規定
鐵路以國營為原則。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之興建、延長、移轉或經營,應經交通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