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對集體解雇保護的要點,不外乎就是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的第一條立法目的。共有四大要點:
1.保護勞工工作權。2.調和雇主經營權。3.避免大量解僱勞工對勞工造成之損害。4.維持社會安定。
針對該四大要點,更明確規範出須執行的事項及內容:
1.資訊的揭示,事先告知當事人。於發生大量解雇事件之六十天前需擬定解雇計畫書,向主管機關提出。並通知所屬工會、勞方工會代表及涉及大量解雇勞工當事人於十天內進行協商。2.雇主須提出的解僱計畫書內容須有選定解雇的標準、資遣費的計算方式、就業服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