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五十三號規範「查核證據」之「可靠性」,試就證據之來源、 取得方式及證據型式分析何種「可靠性」較高。(15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1. 證據之來源:外部獨立來源>內部來源(除非相關控制有效,包括編制及維護)
2. 取得方式:直接取得(如觀察)>間接取得(如查詢)
3. 證據型式:書面形式>口頭取得
原始文件>影印、傳真、縮影、數位化or 其他轉換為電子形式之文件(除非編制及維護控制有效)
詳解
一、證據來源:
管理當局外部獨立第三人提供之證據,其可靠性高於管理當局內部產生提供之證據
二、取得方式:
查核人員直接取得之證據,其可靠性高於間接獲推論取得之證據
三、證據型式:
書面形式之證據,其可靠性高於較口頭取得之證據
詳解
一、外部來源的證據比內部來源證據叫可靠。
二、書面文件較口頭說明來得可靠。
三、查核人員直接取得證據比間接取得有效。
四、原始文件較影印文件來得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