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民主又稱「勝者全拿」型民主,強調 多數原則,少數意見被排除在政策決策之外。
政治決策權集中於選舉勝利的一方,多數黨或聯盟可以主導政府與政策。
社會較 同質化、政黨較少,族群、宗教、語言差異小。
多數決制可以快速形成政策,社會衝突較少。
| 制度面向 | 特徵 |
|---|---|
| 行政 | 單一政黨或聯盟執政,政府集中,決策效率高 |
| 立法 | 單院制、多數決原則,立法過程簡化 |
| 選舉制度 | 相對多數制或單一選區制(First-Past-the-Post) |
| 政黨系統 | 兩黨制或少黨制 |
| 政治文化 | 競爭導向,少數意見較難影響政策 |
共識民主強調 包容與協商,政府必須考慮多數與少數利益,政策需要廣泛支持。
重視 權力分散、利益協商與少數保護,追求社會共識而非單純多數統治。
社會 多元化、族群複雜、政黨眾多,需要包容多方利益以維持穩定。
適用於高度分裂或多民族國家,避免多數暴力(tyranny of the majority)。
| 制度面向 | 特徵 |
|---|---|
| 行政 | 聯合政府、權力分享、共治結構 |
| 立法 | 兩院制、比例代表制,需廣泛協商立法 |
| 選舉制度 | 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
| 政黨系統 | 多黨制,政黨需合作組閣 |
| 政治文化 | 協商導向,少數意見受尊重,社會包容性高 |
| 面向 | 多數民主 | 共識民主 |
|---|---|---|
| 行政形式 | 單一政黨主導 | 聯合政府或權力分享 |
| 立法運作 | 單院制、多數決 | 兩院制、協商制 |
| 選舉制度 | 相對多數制 | 比例代表制 |
| 政黨系統 | 兩黨制或少黨制 | 多黨制 |
| 社會適用性 | 同質化社會 | 多元化社會 |
| 決策風格 | 高效率、少協商 | 協商導向、包容多方利益 |
| 少數保護 | 弱 | 強 |
? 總結
多數民主:追求快速決策與政策效率,適合社會同質化、政黨少的國家。
共識民主:追求協商與社會包容,適合多元化、分裂社會,需要保護少數權益。
核心差異在於 行政與立法權力的集中與分散程度、選舉制度及社會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