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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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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4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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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43704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年份:102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行政: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43704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年份:
102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三、民國 88 年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8 項對社會福利工作有原則性的宣示,請說明 其內容要義(10 分),又我國已通過那些立法,符合此增修條文之要旨(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