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乙為表兄弟,其所有 A、B 兩筆土地相鄰,甲在其所有的 A 地上蓋 造立體停車場出租使用,乙因未在當地居住,甲蓋造時亦未申請鑑界。 事隔 20 年,乙死亡由丙繼承 B 地並將 B 地售予丁。丁購買後欲建築使 用乃申請鑑界,始發現甲的立體停車場有越界 10 平方公尺之情事。試 問:丁得否向甲主張其立體停車場越界部分應予拆除並返還該部分土 地?抑或丁得否請求甲購買立體停車場越界占用之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