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住在老舊公寓頂樓,因有漏水情事,而且甲欲增加收入,乃在頂樓陽 台加蓋一層磚房準備出租,由於樓下住戶檢舉,建築主管機關派員到現 場查看後,乃發函給甲確認該加蓋部分屬於應即時拆除之違建,同時並 限期甲應於二個月內自行拆除,問:該函之性質為何?甲若不服該函, 得否救濟?(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