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三、甲為 A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A 公司股票並未公開發行,A 公司受新冠
肺炎疫情影響,導致訂單減少,資金周轉困難,工廠長期停工。甲經友
人介紹資深銀行理財專員乙,由 A 公司高薪聘請乙為財務顧問,負責引
薦熟識的銀行尊榮理財客戶投資,帶來金流,乙引薦丙至 A 公司參觀,
由甲簡介 A 公司經營現況,之後再由乙鼓吹丙購買 A 公司未公開發行
股票,甲、乙二人向丙說明 A 公司雖然受疫情影響,但是仍穩定獲利,
每股盈餘僅較去年同期減少新臺幣(下同)0.5 元,仍達到 2.5 元之遠超
同業的標準,並且正在積極由乙及乙所任職銀行進行上櫃的規劃工作,
如丙投資 A 公司,將可以每股股價八成價格買入,不僅現賺 20%,以後
還可以穩定獲得配息,未來 A 公司上櫃更可能獲得數倍收益。丙遂以每
股 8 元的價格購買 A 公司 100 萬股的股份,A 公司獲得丙的資金挹注,
重新復工,三個月後因資金用罄而再度停工,機器設備也被憤怒的債權
人搬空。請問丙是否得依據證券交易法請求損害賠償?(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