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的配偶已死亡,有 4 個兒子丙、丁、戊、己,甲於生前以密封遺囑形 式立下遺囑,指定將其所有財產全數留給四子己,亦由己接任企業集團 總裁。請問該遺囑將其所有財產全數留給四子己以及由己接任企業集團 總裁的效力為何?(3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