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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處理技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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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水處理工程概要#66819
> 申論題
三、試以化學反應式說明以鐵為犧牲陽極(sacrificial anode)處理六價鉻廢水的可能機 制。(20 分)
相關申論題
四、薄膜生物反應器(Membrane Bioreactors; MBR)為近年新興的廢水處理及回收技術。 依照薄膜於處理程序中的配置,可區分成旁流式(Side-Stream)或沉浸式(Submerged) 二類。說明並比較此二類 MBR 的優缺點。(20 分)
#268338
㈠試求將苯濃度從25 mg/L降至1 mg/L所需之GAC劑量。(10分)
#268339
(二)試計算該水樣的離子強度?(10 分)
#268340
㈡若將前一問題得到的GAC劑量分成兩等分,先添加一份GAC至含有苯濃度為 25 mg/L的水中,待達到吸附平衡後,將GAC與液體分離;接著添加另一份GAC 至分離出的液體中。試求最終達到吸附平衡後苯的濃度。(10分)
#268341
一、甲、乙締結甲所有 A 地的買賣契約後,甲於辦理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前,先將 A 地 交付予乙,乙旋即將該地出售予丙並交由丙使用。其後,因乙未依約支付價金,甲 乃解除與乙間就 A 地之買賣契約,並請求丙返還 A 地予甲。試附理由說明:甲之主 張是否有理?(25 分)
#268342
二、甲、乙、丙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甲未得乙、丙之同意,擅自利用 A 地 一隅(未超過 A 地總面積之三分之一)建造簡易倉庫並自行使用。試附理由說明: 乙、丙得否請求甲拆除該倉庫並不得再擅自利用?(25 分)
#268343
三、甲以其所有之 A 地供乙設定抵押權後,將 A 地無償供丙使用,丙復將 A 地出租予丁。 甲知丙出租 A 地予丁一事後,並未表示異議。嗣因 A 地所擔保之債權未獲清償,乙 乃向法院聲請扣押 A 地,同時並聲請法院除去 A 地上之丁的承租權。丁主張其並非 自甲承租 A 地,與民法第 866 條之規定不符。試附理由說明:乙、丁之主張,何者 有理?(25 分)
#268344
四、甲於乙所有之 A 地設定應支付對價之地上權,但二人就約定之地租並未辦理登記。 試附理由說明:丙自乙受讓甲之地上權尚存續之 A 地後,丙得否請求甲支付地租? (25 分)
#268345
一、一軸孔配合為φ40H7/r6,已知 IT7 公差為 25 μm、IT6 公差為 16 μm,且軸之下偏差 為 0.034 mm。試求此配合的最大干涉及最小干涉。(20 分)
#268346
四、有一直徑為 20 mm 之實心鋼軸,連接之輸入馬達功率為 5 kW,轉速為 200 rpm,若此 鋼材之降伏強度為 Sy =390 MPa,試依據最大剪應力破壞理論計算其安全係數。(25 分)
#26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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