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類消防安全設備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置 其 設計 監造由消防設備視為之.裝置. 檢修 由消防設備師或是為之 2.千項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在人數未達定數量前.得由專業相關職業.技術師暫定之.期限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3.消防設備師管理辦法.由法律另定之 4.前項法律未定至消防設備師士管理辦法前.中央主管機關得制定消防設備師及士官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