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營利組織的內涵:
非營利組織為互助、公益之目的所存在的組織,不以獲利為目的,而需以使命作為核心,具備下列五項特徵:
(一)具有公共服務的使命
(二)為不營利與慈善的法人組織
(三)排除營利的管理結構
(四)免稅
(五)捐助者享有減稅的優惠待遇
二、非營利組織的功能:
(一)發展公共政策
(二)監督市場
(三)監督政府
(四)提供政府不能提供之服務
(五)支持地方利益及少數團體
(六)創造新的想法與變遷
(七)溝通各部門
(八)促進積極公民資格與利他主義
三、非營利組織與政府的關係十分密切,兩者之間是「互補且非零和」,非營利組織與政府間的四種互動方式:
(一)合作模式:分享共同目標與手段
(二)互補模式:有共同目標, 透過不同手段各取所需
(三)競逐(吸納)模式:看似擁有共同手段,在目標上迥異
(四)衝突模式:不同目標及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