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丁向 K 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其遭被告戊駕車撞傷受有損害,請求判 命戊應賠償其損害 150 萬元。丁於 K 地方法院於審理中(尚未為本案終 局判決),質疑駕車者另有其人,乃具狀向法院撤回全部起訴,若戊已為 本案的言詞辯論者,丁之撤回是否須經戊同意始生效力?丁撤回起訴生效 後,K 地方法院是否須為丁敗訴之判決?丁可否於撤回起訴後,另案對戊 提起同一之訴?若丁於 K 地方法院以訴無理由判決其敗訴後,始撤回其 訴者,是否仍能另案對戊提起同一之訴?(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