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都市計畫法第 17 條第 2 項規定,主要計畫發布已逾兩年以上,而能確定建築線 或主要公共設施已照主要計畫興建完成者,得依有關建築法令之規定,由主管建築 機關指定建築線,核發建築執照。試問「能確定建築線」及「主要公共設施已照主 要計畫興建完成」之所指內容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