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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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起重則22
雇主對於固定式起重機之檢修、調整、操作、組配或拆卸等,應依下列規
定辦理:
一、設置於屋外之走行起重機,應設有固定基礎與軌夾等防止逸走裝置,
其原動機馬力應能在風速每秒(1)十六公尺時,仍能安全駛至(2)防止逸走裝置之處;瞬間風速有超過每秒(3)三十公尺之虞時,應採取使(4)防止逸走裝置作用之措施。
二、從事檢修、調整作業時,應指定(5)作業監督人員,從事監督指揮工作。
但無虞危險或採其他安全措施,確無危險之虞者,不在此限。
[(6) 起重則10, 固定式起重機使用報檢查機構放寬至實施之荷重試驗之值
起重則22, 固定式起重檢修、調整作業時,應指定作業監督人員
起重則40, 移動起重機從事檢修、調整作業時,應指定作業監督人員
起重則41,人字臂起重桿使用,報經檢查機構放寬至實施荷重試驗之值]
三、操作人員於起重機吊有荷重時,不得擅離操作位置。
四、組配、拆卸或爬升高度時,應選派適當人員從事該作業,作業區內禁
止無關人員進入,必要時並設置警告標示。
五、以塔式起重機進行高層建築工程等作業,於該起重機爬升樓層及安裝
基座等時,應事前擬妥安全作業方法及標準作業程序,使勞工遵循,
並採穩固該起重機等必要措施,以防止倒塌。
六、因強風、大雨、大雪等惡劣氣候,致作業有危險之虞時,應禁止工作。
[每秒十公尺以上之風速及一次達五十公釐以上之雨量 台北勞檢處新聞稿
https://li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44B6467EFC93C3E4&sms=78D644F2755ACCAA&s=F208AC5E780FB3CE
強風係指10分鐘的平均風速達每秒10公尺以上者,大雨指24小時累積雨量達50毫米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小時雨量達15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
七、設置於室外之伸臂起重機,因強風來襲而有起重機伸臂受損之虞者,
應採取必要防範措施。
八、起重機之操作,應依原設計之操作方法吊升荷物,不得以伸臂搖撼或
拖拉物件等不當方式從事起重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