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國 111 年 10 月修正公布之《警械使用條例》,其修正之要點為何?若於勤 務督導或勤前教育時,如何指導員警正確依據此修正而使用警械?又根據 「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警械之種類為何?其中,泰瑟槍 (TASER Gun,Thomas A. Swift Electric Rifle) 使用之適法性與其實用性又 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