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同學,您好:
歡迎您到學生輔導中心使用諮商服務,以下幾點說明諮商過程的重要事項,請與諮商師一同詳閱,如有疑惑可隨時提出討論:
一、時間安排
1.本中心除初次晤談外以提供六次諮商為原則,每次晤談進行50分鐘,可依需求酌情提早結束或延長諮商次數。
2.如於已約時間另有安排須請假,請提前一日向中心反映並另約時間,突發狀況之缺席也請於事後補請假,或有連續無故缺席兩次則取消晤談安排。
3.您有權利決定終止使用服務。
二、諮商紀錄
1.晤談後將由諮商師完成晤談紀錄,並與其督導進行匿名之專業性討論。
2.您有權調閱您的晤談紀錄,如有需要可向本中心申請。
3.晤談期間若需要進行轉介,諮商師將與您討論如何移交您的資料給轉介單位。
三、錄音錄影
諮商師若因督導之故需要錄音錄影必須事先徵得您的同意方可進行,您亦有權拒絕。
四、保密規定
1.您所提供的任何資料,包括諮商師撰寫之晤談紀錄將妥善保存於本中心,若有其他需要提供您資料之時機,也必須與您討論並徵得您的同意後方可提供。
2.在以下情況,晤談內容無法維持完全保密:1)出現傷人或自傷意圖或行動 2)行為已觸及法律相關通報規定(如家暴法、性侵害防治條例等法規)
若針對以上事項或未提事項有疑慮皆可隨時向諮商師討論確認。
本同意書為一式兩份,請您與諮商師在下方簽名後,一份由您自行保管,一份由本中心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