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向好友乙借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聲明是短期周轉,1 個月內返還,乙知甲 尚有價值 2000 萬元的 A 地,基於多年情誼,並未要求甲提供 A 地設定抵押。甲和 丙串通,假裝作成買賣,將 A 地移轉登記給丙,丙又再將 A 地出售並移轉登記給 善意的丁,問乙可以向丙丁主張何種權利?(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