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建築師先接受 A 市政府委託,就市區內某一棟日式建築物是否應列為 指定古蹟案擔任鑑定人,甲提出肯定之鑑定意見。後甲又獲聘為 A 市政府 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下稱文資審議會)之委員,並就該指定古蹟案參與 審議及表決。A 市政府之後作成指定該建築物為市定古蹟之處分。該建築 物所有人乙不服,提起訴願未獲救濟,遂提起撤銷之訴。請問:若就上開 指定古蹟案,A 市政府文資審議會作成之決議係全票通過,亦即扣除甲之投 票後,仍可符合法定作成同意之決議比例時,法院應為如何之判決?(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