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擔任某市政府之法制局長,其岳父乙則為某大學法律系教授。甲基於 內舉不避親之古訓,乃圈選並聘任乙為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另甲之配 偶丙早在甲擔任局長前,即為該機關聘僱人員。在甲成為該機關主管後, 甲於年度考核時在「聘僱人員年度考評表」之主管欄位核章。請問甲之 行為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