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有一宗土地賣給乙,甲與乙簽訂買賣契約後拒不履行。於是,乙起訴請求甲交付 土地、移轉土地所有權,並獲得勝訴確定判決,但乙並未立即據以對甲強制執行。 丙對甲有 100 萬元債權,債務清償期屆至,甲無力清償,丙起訴請求甲清償借款, 並於獲得勝訴確定判決後,聲請執行法院拍賣甲之土地。乙向執行法院提起第三人 異議之訴,主張依民法第 759 條之規定,因法院之判決,已於登記前取得土地所有 權,故請求排除丙之強制執行。請問:乙之主張是否有理由?(3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