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二、甲為運動服品牌商,業於我國與 M 國註冊有商標 X,指定於運動服飾相關商品。甲
開發出一款運動排汗衣 S,使用註冊商標 X 以為行銷。但運動排汗衣 S 於我國與 M
國製造的材質略有不同,我國生產與行銷的運動排汗衣具有較佳的排汗效果,並有
除臭與防紫外線的功能,而 M 國產銷的 S 運動排汗衣則排汗效果相對不佳,常使運
動者,特別是長跑者,有汗濕不適的感覺,同時亦不具除臭與防紫外線的功能。乙
為我國貿易商,見運動排汗衣 S 於 M 國之單件售價,較我國為低。遂向甲於 M 國的
代理商購買 1,000 件運動排汗衣 S,進口至我國市場銷售。請問就甲於我國註冊之商
標 X 而言,依我國商標法,乙之進口與銷售行為是否構成商標權之侵害?(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