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與乙交往期間,因相愛而產下 A 女,嗣兩人結婚,婚後復產下 B 女。甲另與丙發 生婚外情並產下 C 女,但甲礙於情面,不願認領 C 女;又因丙經濟欠佳,甲乃每月 支付丙新臺幣(下同)1 萬元,以供扶養 C 女之需。嗣甲因故死亡,僅遺有銀行存款 400 萬元,另積欠他人借款 600 萬元。試問:乙對甲之借款,其所應負擔償還責任之 數額為何?(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