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為國家元首,但因國民大會第四次修憲將本來由總統提名行政院院長,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改由總統直接任命,因此我國行政院院長應向總統負責。 行政院院長是為我國憲法明定之最高行政首長。 行政院長是由總統直接任命,不須立法院同意。 法定職權: 1.人事提名權 2.備詢 3.參加國家安全委員會 4.提預算案 5.副署權 6.覆議否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