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題大綱
前言:公共利益可謂公共性的具體展現,然公共性是否符合公民利益,則仰賴公民精神的發揮,以下茲就Frederickson 的觀點,說明公民精神應具備那些要件:
(一)憲政價值
Frederickson 深信,一國公民所信奉之公共利益價值,正反映於該國之憲法條文與立國典籍中;
實現憲法與立國精神,即等同於實踐公共利益。據此,公共行政之職能之一,即在於擔任憲政價
值和立國精神的守護者及捍衛者。
(二)德性的公民
在民主政體中,具有公共道德之公民乃公共利益的實踐主體,Frederickson 認為有德性的公民應有下特性:
1.熟悉並理解《聯邦主義議文集》(美國最重要之利國典籍)所揭櫫之精神與內容。
2.在社會生活中確實履行、實踐《聯邦主義議文集》之內涵。
3.起身捍衛《聯邦主義議文集》中之核心價值。
4.展現文明性(civility):
(1) 自我節制(forbearance)─嚴防個人行為以及政治制度對他人自由、權利之侵害。
(2) 社會寬容(tolerance)─重視公共對談;包容與尊重多元、具差異性之社會價值。
(三)對集體與非集體公共的回應
公共行政必須回應有組織之公眾(利益團體)之價值,但也須致力於滿足無組織公眾(一般公民) 的需求與價值主張。
(四)慈善與博愛
行政官員必須對國家、公眾懷抱關切與熱愛,進而基於自身專業、接受公民託付,積極實現公共 利益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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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憲政體制
2、德性的公民
3、對集體與非集體公眾的回應
4、慈悲與大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