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傳統理論學派裡韋伯的科層官僚體制,主要論述如下: 1、層級節制 2、專業分工 3、依法辦事 4、績效管理 5、永業化傾向 6、對事不對人 二、其限制說明: 1、韋伯擔心科層體制的日益膨脹,將引導社會邁向「鐵的牢籠」。 2、學者論科層為現代巨靈,現代人與之生活在一起,問題不在如何殺死它,而是如何馴服它。 3、缺乏民主及公共性 三、就我國現行制度論述: (一)靜態 1、組織面:我國屬中央集權地方分權的聯邦式國家,層級節制及專業分工,造成溝通不易、本位主義、課責不易等問題。 2、制度面: 依據我國中央機關組織法,近年進行組織改造並進行中央部會重新裁併及員額精簡,然此一歷程歷時多年,相關作業迄今尚未完備,由以見得行政效率、政策執行、法規森嚴等情形。 3、技術面:我國公務人員透過考試制度進入公家體系,永業制的傾向導致對服務對象的疏離、不求進步的原因。 (二)動態與發展 1、衝突面:中央與地方因權限、財政及資源,往往具有爭議及推諉的競合情形。 2、非正式組織:機關內部個人自利動機產生垂直共棲與寄生的問題,以及水平攻守聯盟的防衛團體都將會造成政策執行上的障礙,部際間的鐵三角關係也造成民主原則的失衡。 3、病象:白京生定律、莫非法則、格列善定律、包默病症、普樂現象、利益團體的自由主意在在都隱藏在行政機關的魔鬼隙縫裡。 (三)建議改善的方法 1、透過影響力形塑權力 2、公開参與的績效評估 3、跨功能層級的組織分工 4、彈性化 5、多工的生涯規會 6、具理想使命
(一)特徵與缺點:
1. 依法行事:目標錯置、技術主義者
2. 層級節制:溝通成本、政令傳達曲解;去人性化、陽奉陰違
3. 功能結構:不明確技術、事權分散、責任歸屬不易
4. 永業制: 安於現狀、自我精進之企圖心缺乏;
5. 年資升遷: 不依能力成就升遷使任;無法吸引具專業長才者之進用
(二)評論中央組織:
1. 雖多數仍依功能原則進行水平部門之分類,但尚有依服務對象、服務地區作為分類依據,甚至成立專案小組;例如,行政院所轄之客委會、原委會;例如,外交部所轄之北美司、歐洲司等。
2. 而文官結構雖仍以永業制為大宗,但於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強調終身學習、選送進修、在職精進等制度,保持公務員知能之與時俱進;再者,契約制之任用人員,依專業長才經國家選任後,待任務完畢後隨即解職。
3. 年資升遷多受人詬病,得仿效英國快速陞遷制度來填補高層級人員之缺漏,才足以與私部門
競爭有限之珍貴人才。
4. 為保障人民權益與行政可預期性,依法行政仍有存在之必要;而藉由授權基層人員自主裁量權,能於法律允許範圍下實現個案正義,回應民主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