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相關規定,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變更編定時,申請人應擬具興辦事業計畫,如該事業計畫位於優良農地且屬於一級環境敏感地區,有那些變更之限制?並請說明申請人辦理土地使用變更編定程序為何?在民國107年3月21日前,已提出申請者,有那些例外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