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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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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111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法院書記官:行政法概要#110257
> 申論題
四、假設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公務人員一次記兩大過免職,免職要件由 主管機關定之。」主管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授權發布法規命令: 「公 務人員如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次記兩大過:一、連續三次上班遲 到者;二、……」 。
公務人員甲連續 3 次上班遲到,因此被所屬單位依上述法規命令記兩大過, 再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予以免職,甲不服此免職處分。經向法律專業人士諮 詢,告知甲得尋求法律途徑救濟,理由為一、 「免職處分應受嚴格法律保留 之拘束」二、 「若所依據之法律,就相關要件以抽象概念表示者,亦須符合 一定要件,方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請就此二理由,適度闡明之。 (25 分)
相關申論題
一、某機關派遣承辦人員自行送達應送達之行政文書,依該機關資料顯示, 應受送達人甲之應受送達處所 A 為其住居所,承辦人員到達 A 處後按 鈴,應門者為乙女,承辦人員表示送達行政文書給甲男之意,乙女表示 理解,惟她不知甲男是誰,此 A 處所住居者並無甲男,請問承辦人員應 如何送達?(25 分)
#472098
二、道路交通主管機關將甲所居住的巷道設立成單行道,其方向正好與甲慣 行車輛方向相反,造成其困擾。甲認為沒此必要,因為交通量不大,大 家會車時小心一點即可。請問甲是否能依法提出行政救濟,請求撤銷主 管機關將此巷道設立成單行道之決定(請附理由)?(25 分)
#472099
三、甲機關將其對民眾機車排放廢氣之檢驗權限,依法委由私人經營之機車 行乙,由其負責,丙將其機車送去乙機車行檢驗,不料乙之員工在檢驗 過程中,不愼造成丙之機車損害,但乙表示沒賺多少錢,只願象徵性給 予 500 元。丙對此甚為不滿,對其車損打算請求賠償,朋友告知,此為 私人間之侵權行為,應依民法向乙請求賠償。丙則認為跟乙難說理,況 此損害為政府要求之廢氣檢驗所生,故打算請求國家賠償。請問:丙對 於乙於廢氣檢驗過程中不慎造成其車損,是否得請求國家賠償(請附理 由)?(25 分)
#472100
四、試以稅務行政救濟分復查、訴願與行政訴訟三階段為例,說明學理上所謂之訴願先行程序與訴願前置主義之功能與拘束效力。(25 分)
#569795
三、試述行政處分瑕疵之態樣,並依其瑕疵之情形分別闡述其法律效果。 (25 分)
#569794
二、海關對於罕見進口之貨物進行查價時,發現進口人申報之價格,顯然不可採信,且無類似進口案例可參考,而海關又不具認定該貨物品質之專業, 而必須詢問專業人士提供意見時,為求慎重遂找兩家互不認識之相關業者詢價,結果回報價格卻有極大之高低落差,試問海關依據行政法上之原則, 應如何核定該進口貨物之價格?(25 分)
#569793
一、市民甲在網路上選購外國產製尚未入關商品,遂依賣家乙之銷售說明,委 託丙業者辦理快速通關手續,甲於進口人欄位填上自己姓名後,雖發現申請系統欄位上自動顯示之進口貨名,並非購物平台展示商品之名稱,但為求儘快取得貨品,享受開箱樂趣,於是點按確認鍵送出,並收到申報完成訊息,未料事後被海關裁罰。試問:海關如何依行政程序法之相關規定, 判斷關稅之納稅義務人?本案何人應承擔海關緝私條例規定虛報所運貨物名稱之法律責任?(25 分)
#569792
二、甲為 A 大學助理教授,於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申請升等為副教授。 依 A 大學規章之規定,助理教授申請升等為副教授,須研究、教學、 服務三個項目成績皆達 70 分以上,始為通過。因甲教學、服務項目之成績在系教師評審委員會(下稱教評會)與院教評會審查階段皆超過 70 分,院遂將其升等案送校教評會審查,並由學校就甲之升等著作辦理外審程序。甲之升等著作經送三位校外學者專家審查之結果, 其成績分別為 72 分、78 分、80 分。惟校教評會最終審議甲之升等案時,卻以外審委員乙對甲之代表著作評價偏低,與其他外審委員意見不同,另學生丙對於甲之教學有負面評語之理由,而不通過甲之升等 案,並由學校作成處分通知甲。甲認為校教評會不應再針對其研究項目進行評分,且其無視絕大多數學生對其之正面評語,原處分違法。 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 分)
#569725
一、甲為 A 縣警察局警察,某日在執行交通勤務時,發現鄰縣 B 縣境內 有行人乙在禁止通行之紅燈亮起後仍通行。甲將乙攔下,於製作違規 紀錄,請乙簽名後,將該違規案件送由 A 縣警察局裁處。A 縣警察 局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8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以裁處書 處乙新臺幣 500 元罰鍰。住居所位於 B 縣之乙認為 A 縣警察局並無 管轄權,且裁處書未記明理由,原處分違法,應予撤銷。試問:乙之主張是否有理由?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 分) 相關法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 條第 1 項: 「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違規紀錄,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執行之。」第 8 條第 1 項: 「違反本條例之 行為,由下列機關處罰之:一、第十二條至第六十八條及第九十二條第七項、第八 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罰。二、第六十九條至第八十四條由警察機關處罰。」第 78 條 第 1 項第 1 款: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一、不依 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569724
四、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41 條第 1 項規定:「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 無效者,無效。」。請問民法第 71 條規定:「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 止之規定者,無效。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是否得列 入上開規定之準用範圍?(25 分)
#569426
相關試卷
115年 - 115 關務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選試英文)、一般行政(選試日文):行政法概要#138908
115年 · #13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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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38898
115年 - 115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社會行政、教育行政:行政法概要#138847
115年 · #138847
115年 - 115 關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關稅法務(選試英文)、財稅行政、關稅法務(選試日文):行政法#138808
115年 · #138808
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農業行政:行政法#134758
114年 · #134758
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社會工作、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行政法概要#134579
114年 · #134579
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法制:行政法#134502
114年 · #134502
114年 - 114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社會行政、社會工作、人事行政、原住民族行政、體育行政、農業行政:行政法#130922
114年 · #130922
114年 - 114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原住民族行政、法警:行政法概要#130886
114年 · #130886
114年 - 114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法警、執行員:行政法概要#130170
114年 · #13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