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政士的懲戒計有警告、申誡、停止執行業務二月以上二年以下及除名四種, 請說明違反那些規定會停止執行業務。

詳解 (共 2 筆)

JEREMY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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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2201758
2017/05/20
依地政士法之規定,茲分述如下:第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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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s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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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2349811
2017/07/19
地政士法第44條第3項: 違反依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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