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務人員面試可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一)個人面試
1.定義:
即每場面試中僅有單獨一位考生,考官可以直接與考生對話,
2.人才選拔和發展的意義:
在個人面試中,擁有更多時間,可深入評估其口語表達能力、思維邏輯、專業知識、應對能力和個人素質等方面,缺點是費時較長。
(二)集體面試
1.定義:
即每場面試中有多位考生,考官可以一次跟大於一位考生進行問答,
2.人才選拔和發展的意義:
在集體面試中,同樣可評估其口語表達能力、思維邏輯、專業知識、應對能力和個人素質等方面,優點是效率高,缺點是無法像個人面試一般進行深入問答。
(三)團體討論
1.擔任主持人:
使考生輪流擔任主持人。
2.參與討論:
使考生輪流在主持人下的領導下進行討論。
3.人才選拔和發展的意義:
在擔任主持人的情況下可觀察到考生的領導能力、親和力、決斷力、個人魅力等;參與討論時可觀察到考生的分析能力、應對能力、社會和諧性、積極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