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鑑於知名藝人於違法論壇購買兒少性影像,造成被害人難以抹滅之心理傷害,為杜絕此類案件,立法院於民國 113 年 7 月 12 日三讀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包含增加兒少性剝削行為樣態及罪刑。請說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所定義的兒少性剝削行為樣態為何?並說明 113 年增訂無故重製兒少性影像罪、支付對價持有或觀覽兒少性影像罪,提高刑度門檻,以嚴懲兒少性影像犯罪,杜絕性影像再遭散布,其修法重點。 (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