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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A商標認證◆商標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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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 109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商標類試題_共同考科:商標法規#11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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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09年 - 109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商標類試題_共同考科:商標法規#111692
科目:TIPA商標認證◆商標法規
年份:109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9年 - 109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商標類試題_共同考科:商標法規#111692
科目:
TIPA商標認證◆商標法規
年份:
109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四、甲公司於 2020 年 2 月 25 日在中國第一次以「中中」商標申請註冊在第 9 類商品;2020 年 3 月 12 日又在中國以同一商標在第 16 類商品及第 42 類 服務申請註冊。同年 7 月 15 日,甲公司決定以一案多類方式,在我國申 請註冊同一「中中」商標,指定註冊在第 9、16、35、41、42 類,同時主 張優先權。請問在商標、商品/服務名稱及文件均符合規定的情況下, 「中中」商標在我國可以主張的申請日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