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同時同地對A、B二人恐嚇取財,檢察官先依A之告訴而起訴甲涉犯恐嚇取財罪 嫌,法院行準備程序時,甲自白不諱,表示願受有期徒刑六月且得易科罰金之宣告, 檢察官亦依甲之表示,向法院為同一內容之求刑,法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不經 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論處甲恐嚇取財罪刑(處有期徒刑六月,如易科 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檢察官於上訴期間內,以甲尚同時同地對B恐嚇取 財為由提起上訴,試問:檢察官之上訴是否合法?第二審法院應如何處理?第二審法 院判決後,當事人得否對之提起上訴?(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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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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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4116951
2020/07/05
(一)簡易程序要件 1.依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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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2861172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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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2820473
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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