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國人在乙國有住所,而死於甲國,在中華民國留有「不動產」。依甲國法律規定: 繼承應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最後住所地法;然而,乙國法律則規定:不動產繼承 應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其後,因不動產繼承問題而涉訟於台北地方法院,請問台 北地方法院應該如何適用法律?請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