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為逼其夫 A 與其離婚,商請友人醫生乙做成驗傷診斷證明書,並唆使 其妹妹丙出庭作證,提告 A 對其毆打(事實上無此情形)。事後丙經具結後陳述其親眼見到 A 多次毆打甲,致法院採納前開證據,判決 A 傷害 罪成立。請問甲、乙、丙的行為如何論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