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產業外部成本為空氣污染、能源使用及航空安全。採取永續運輸的政策指導。首要以經濟及財務永續達成,改善民眾生活環境;再者為環境生態的永續性達成,以提升生活品質;最後是社會達成,使社會各階層可獲利。
(一)、空氣無污染
1、自1997年京都協定書起,各國開始注重二氧化碳排放。2016年國際民航組織推出溫室氣體減量暨換機制。依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辦法明定溫室氣體於2050年應將至2005年排放量50%以下。
2、我國針對空污減量之政策
(1)、推動運具電動化,包含接駁車、地勤所使用一切之車輛及空橋電氣化。
(2)、空運業者申請碳標籤
民航局與中華航空共同制定航空旅客運輸服務-產品碳足跡類別規則(Product Category Rule,簡稱PCR)其規則計算從一機場到另一機場之旅客運輸服務之碳足跡。
(3)、透過碳權強化空運業者競爭力
核定我國國籍航空公司提送之碳排放監測計畫,公布我國籍航空業使用清單。另鼓勵國籍航空公司引進新型節能航空器,節省耗油及噪音。
(4)、國際機場之機場碳認證
航空站屋頂可利用空間設置太陽能發電設施,產生清淨再生能源。
(二)、能源使用
1、能源使用與航空業者之碳排放量息息相關,故航空相關產業業者能使用環境友善之能源或遵守相關規定,並能節省能源及減少對環境之衝擊。
2、能源使用相關解決辦法
(1)、使用生質能源混合石油、電力或氫等新興驅動系統,減少飛機所產出之碳足跡。
(2)、掌握空運業者能源使用情形:依國際標準組織原則,建立各航空站溫室盤查程序,並建立航空體系溫室氣體盤查登陸網路平台。提供各航空公司及航空站進行溫室氣體排放審查、申報及登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