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政治體制中,立法機關因為其成員是由人民選舉產生,因而在政府內部形成人民與行政部門的溝通管道,在民主政治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以下茲分述其功能與相關理論: (一)立法機關的功能 學界咸認為立法機關在國家政治運作中能發揮以下之功能: 1.立法(Legislation):此一功能為立法機關最主要的功能。學者認為,人民選舉議員組成國會,一是為了讓重要法案能透過公開的討論,以取得其權威性與拘束性;二是讓人民得以透過議員制訂法律,使國家制度民主化。 2.代表(Representation):立法機關在連結政府與人民之間,扮演著代表的角色。換言之,議員即人民在政府中的代表。 3.調查(Scrutiny):立法機關可藉由調查的方式,監督政府是否負責,且依照已規劃好的制度運作。 4.政治甄補(Political Recruitment):立法機關可為政府訓練並儲備優秀的政治人才。但此功能在威權國家和總統制國家因受限於環境跟制度設計而難以發揮。 5.正當性:即透過協助大眾了解制度規則的公正性,進而促進政權的正當性。 (二)議會式微的原因 近年有學者持議會式微之論,其理由如下: 1.紀律嚴明的政黨興起:早期議會可各言爾志,而在紀律嚴明的政黨興起後,議員的發言內容被政黨立場所限,不復以往的自由討論。 2.行政權的擴張:因為時代的演進,行政部門的管轄權也逐漸擴張,但議員的專業知識並沒有跟著增加,使得議會漸漸將立法權釋放給行政部門,其監督亦趨無力化。 3.缺乏領導性:議會內部派系林立、立場互異,因而使議會難以一致對外採取行動。 4.利益團體的影響力擴大:利益團體和國會共享代表性,而利益團體影響力的逐漸擴大,不僅削弱了國會在民意上的代表性,也降低了在政府決策方面的影響力。
立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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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1. 立法功能 國會或議會賦予立法權力有相當的拘束性與權威性。 2. 代表功能 立法機關都是由人民所組成因此具有相當的代表性存在。 3. 調查功能 簡單來說就是可以稽查行政部們的事物,形成有責任的政府。 4. 政治甄補 提供未來有領導能力人的儲藏櫃。 5. 有正當性 在各種議題進入立法機關攤在陽光下,具有正當性使得哪些議題或是政策該討論,人民也能一目瞭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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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微論點 1. 有紀律的政黨崛起 這是國會立法機關式微的很重要原因,因為立法機關大多結構鬆散以外都是以個人主張來去判斷任何事物,因此大多是儀式性的無法代表人民,在此時有紀律代表人民的政黨興起,造成立法機關代表性不足。 2. 大有為政府 這裡大有為指的是行政部門,原因是立法部們不管是經濟的與執行的都需要行政部門的幫忙造成政府不斷擴大使立法趨向於空洞的立法機關或是名義上的立法機關。 3. 缺乏領導性 在國會上雖然是由百名議員所組成但是立法結構有很大的弱點,這些議員身上都有各自代表的利益造成不易合作,造成立法機關缺乏領導能力 4. 利益團體崛起 不僅是大眾的注意會轉到行政部門,在行政部門以外的利益團體也是具有代表性的因此這也是立法機關是為的原因 |
(一)立法機關之功能
1.行政功能
2.立法功能
3.司法功能
4.財政功能
5.修憲功能
6.監督功能
7.代表功能
8.選民服務功能
9.資訊告知功能
10.政治菁英甄補功能
11.正當性功能
12.選舉功能
(二)國會式微原因
1.有紀律的政黨崛起
2.單一議題利益團體之興起
3.大有為政府的出現
4.心理上之劣勢
5.議會組織之弱點
6.缺乏專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