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生產—增加資源使用效率
■健全物料基線資料,掌握全國物料使用情形:盤點關鍵物料能資源使用情形,以提升使用效率及循環率。
■推動朝更耐久、易修復、可回收之易循環的產品設計:推動搖籃到搖籃(cradle to cradle)設計,以減少原物料開採,讓材料資源不斷循環利用;鼓勵業者商品朝環保化設計,商品取得環保標章可享回收清除處理費優惠。
■促進產業鏈結共生,提高生產流程能資源效率,減少廢棄物產生。
(二) 消費—減少浪費
■創造綠色消費模式、減少使用抛棄式產品、加強教育及宣導:減少一次用飲料杯、限制包裝飲用水、購物用塑膠袋及免洗餐具等一次性用品使用;推動產品重複使用示範計畫,落實廢棄物源頭減量精神。
■推動政府綠色採購,公共工程使用再生粒料:依《政府採購法》授權政府在招標時,可優先採購具有環保標章或效能相同之產品,目標為109年政府機關綠色採購金額達90億元。另底渣是焚化爐燃燒廢棄物後剩下的殘渣,處理後的再生料粒,可作為工程之替代料粒,目標為109年各縣市使用焚化再生粒料數量於公共工程比例達70%。
■延長產品壽命及延伸生產者責任制:透過媒合維修管道和延長產品保固等方式延長產品壽命。另推動生產者保留產品所有權,帶動生產者延伸責任制,也就是生產者須負起產品使用後的回收、再利用或處理責任。
(三) 回收—減少廢棄
■強化回收循環體系,加強前端分類及回收成效,升級回收再利用:加強回收廢塑膠、工業用包裝材、關鍵金屬物料、營建廢棄物等工作。
■強化再生能源技術及新興產業發展,促進能源回收:如建置廚餘生質能源廠、推動小型廚餘堆肥工作,有效提升生廚餘、農林資材、禽畜糞尿等有機廢棄物再利用管道,產出之沼氣純化後用於發電,沼液、沼渣供農地提升肥分利用。
■完備法規制度,檢討資源回收再利用相關法規。
(四) 循環—增加循環度
■確保二次料或再利用產品品質,與建立監督機制,完備再利用規範。
■加強技術研發與創新,強化資源再生與回收再利用的資源循環技術,如補助廢棄物技術創新研發、提升底渣再利用技術。
■提供經濟誘因,刺激物料循環及循環經濟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