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28___個以上之事業單位分別出資共同承攬工程時,應互推___人為代表人;該代表人視為該工程之_____,負本法_____防止職業災害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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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以上之事業單位分別出資共同承攬工程時,應互推一人為代表人;該 代表人視為該工程之事業雇主,負本法雇主防止職業災害之責任。
二個以上之事業單位分別出資共同承攬工程時,應互推一人為代表人;該 代表人視為該工程之事業雇主,負本法雇主防止職業災害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