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民法與刑法
>
111年 - 111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從業職員/法務 (北 一區 ):民法與刑法#137458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11年 - 111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從業職員/法務 (北 一區 ):民法與刑法#137458
科目:民法與刑法
年份:111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1年 - 111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從業職員/法務 (北 一區 ):民法與刑法#137458
科目:
民法與刑法
年份:
111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第三題:
刑法第 185 條之 4 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其中所稱 之「逃逸」,依實務見解,係指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