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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無年度 - 人身保險經紀人_保險學概要_危險管理與保險(自編考卷)#15727
科目:保險學(含大意、概要)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請說明危險管理方法中,「損失控制」(loss control) 與「保險」(insurance) 二方法之意義,並以工作場所意外事故為例,說明企業如何併用此二方法以降低員工之職災危險。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相信明天會更好
(一) 損失控制:包括兩部分: 1. 損失預防:即藉由改變實質危險因素,預防或降低損失的發生頻率,以減少損失發生的機會。是屬於可以降低損失頻率的各種事前之積極防護措施。 2. 損失抑減:當預防措施無法充分發揮作用而依然發生各種不幸事故時,則力求減少損失幅度(即損失的嚴重程度)。是屬於危險事故發生時或發生後可以減輕損失的各種事後措施。 (二) 保險:為處理可能發生之特定偶然事故,透過多數經濟單位的集合方式,以合理的計算為基礎,共同醵金,公平負擔,以確保經濟生活安定為目的的持續性經濟制度。 (三) 企業可採用上述二方法以降低員工職業災害危險之管理程序: 1. 損失預防: (1) 安排員工定期健康檢查。 (2) 實施防災安全的教育訓練。 (3) 以團體保險方式為員工加入人身保險,如以工作場所意外事故為例,則可選擇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 2. 損失抑減: (1) 在工作場所加裝防護設備。 (2) 利用僱主責任保險分擔僱主對員工應負之賠償責任,內容可包括員工傷害及醫療與死亡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