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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1年 - 101 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上校轉任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21412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年份:101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補償與賠償(比較解釋)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提供者:玟樺
補償是合法行政行為,賠償是違法行政行為。
詳解 提供者:Allen Li
補償是對於公共利益而為之特別犧牲,國家應與補償之 賠償是公務人員因故意或過失造成人民身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損害,或因公有物設置不當及欠缺保養維護所造成,應依國賠法給與人民損害賠償
詳解 提供者:洪梅喬
詳解 提供者:Max
合法:補償 違法:賠償
詳解 提供者:榜手
補償是國家並無違法行為,因公益或人民基於信賴保護所給予之補助。 賠償是國家對人民有違法之行為所給予金錢上之補助。
詳解 提供者:我要當警察!! 106要上榜!!
合法而造成損失,需要做補償。 違法而造成損失,則為賠償。
詳解 提供者:410112054
補償是合法行政行為,賠償是違法行政行為。
詳解 提供者:Edward Lin林宗樺
補償是合法行政行為,乃依因特別犧牲,賠償是違法行政行為,乃依侵權行為
詳解 提供者:Kenny Tsai
合法為補償 違法為賠償
詳解 提供者:Guan Wei
損害賠償:1.因不法(違法)行為、須「有故意或過失」為要件 2.所受損失+所失利益(國家賠償法§5適用民法§216) 3.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 4.多以普通法院方式處理 損失補償:1.合法行為所應負之法律上效果 2.不以故意過失」為要件 3.以現實直接所受損失 4.以金錢為之 5.多以行政爭訟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