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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0年 - 100 專技普考_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9089
科目:專技◆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年份:100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李先生擁有透天店面一棟,與某便利商店簽訂五年租約,請問在出租期間,李先生應負擔那些稅負?稅率為何?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提供者:Jenny

李先生持有透天店面出租期間,應負擔地價稅及房屋稅,分述其稅率如下:

(一)地價稅:

1.地價稅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 之。 前項所稱地價總額,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依法定程序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 規定地價,經核列歸戶冊之地價總額。(土地稅 15)

2.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總額未超過土地所在地直 轄市或縣 (市) 累進起點地價者,其地價稅按基本稅率徵收;超過累進起 點地價者,依左列規定累進課徵:

(1)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十五。

(2)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五倍至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二十五。

(3)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倍至十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三十五。

(4)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五倍至二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四十 五。

(5)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二十倍以上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五十五。

(6)前項所稱累進起點地價,以各該直轄市及縣 (市) 土地七公畝之平均 地價為準。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 (土地稅 16)

(二)房屋稅:

1.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 ,為課徵對象。(房屋稅 3)

2.房屋稅依房屋現值,按左列稅率課徵之:

(1)出租房屋供便利商店,出租期間應按分住家供營業使用之稅率繳稅。

(2)非住家用房屋,其為營業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三, 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

(3)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 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 全部面積六分之一。(房屋稅 5)

3.直轄市及縣 (市) 政府得視地方實際情形,在前條規定稅率範圍內,分別 規定房屋稅徵收率,提經當地民意機關通過,報請或層轉財政部備案。(房 屋稅 6)

詳解 提供者:reson0301
地價稅 按基本稅率計算 房屋稅 按房屋現值百分之3計算 租金收入納入綜合所得稅計算
詳解 提供者:apple17060
房屋稅.地價稅 房屋稅~~出租營業3-5 地價稅~~依每一年公告的繳納
詳解 提供者:jane9992233
地價稅 土地增值稅 房屋稅 :住家用1.5-3.6% 營業用 1/6以上
詳解 提供者:真武
地價稅 千分之10 房屋稅 3.6%
詳解 提供者:劭洋何
地價稅、房屋稅
詳解 提供者:200%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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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200%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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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MT Tseng
在出租期間~他須負擔地價稅~稅率千分之十 房屋稅~千分之三
詳解 提供者:200%的努力
待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