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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三:請解釋下列名詞:
(一)保險利益。【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根據保險法第16條: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指要保人對於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
1.本人或其家屬
2.生活費或教育費所養給之人。例如:舅舅供應8歲的我生活教育費,因此,舅舅對我有保險利益。
3.債務人
4.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例如:A君聘請B君為其管理公司,則B君對A君有保險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