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問答題:
(4)學習評量原則。
第8條
學校實施多元評量,應考量科目或領域性質、教學目標與內容、學生學習優勢及特殊教育需求。
學校定期評量之調整措施,應參照個別教育計畫,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偉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