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塊土地,各有應有部分三分之一。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⑶甲可否將其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擔保欠戊之新臺幣(下同)一百萬 元債務?(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1.可以
2.依據大法官釋字141號解釋,共有房地如非公同關係者,則各共有人自得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
詳解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