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是將身心障礙學生和普通同儕放在同一間教室一起學習的方式,它強調提供身心障礙學生一個正常化的教育環境,而非隔離的環境,在普通班中提供所有的特殊教育和相關服務措施,使特殊教育及普通教育合併為一個系統。
融合教育,亦稱統合教育(英語:Integrated Education)。根據香港立法會文件的解釋,融合教育是指將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安排在普通學校接受教育,這些普通學校也即是所謂主流/主流化學校的主要構成部份。
而根據2009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定義,融合教育/全納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是指增強教育體系職能,從而顧及所有學習者的需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的官方文化中使用「融合教育」為中文用詞,而英文用詞則為「Integrated Education」。除在特殊情況下,Integrated Education及Inclusive Education皆被翻譯為「融合教育」[1]。
1.定義:融入是指不分特殊或一般,而安排特殊學生和一般學生一起上課,特殊生不另外到資源班。
2.理念作法:此融合教育的理念是想避免將特生標籤化,並且強調其和一般生一起學習,也有助於其未來進入社會之適應。
融合教育希望身心障礙學生可以和一般學生在同一教室進行學習,強調正常化的教育環境,而非隔離式的教育。
融合教育是將身心障礙兒童和普通同儕放在同一間教室一起學習的方式,它強調提供身心障礙兒童一正常化的教育環境,而非隔離的環境,在普通班中提供所有的特殊教育和相關服務措施,使特殊教育及普通教育合併為一個系統。
將身心障礙的特殊學生放在普通班中與一般生一起學習。依其需求調整其學習目標、評量方式、教學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