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151 雇主對於傾斜在千分之十以上之軌道區使用之手推車,應設置有效之煞車 .155最重要 雇主對於物料之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以代替人力,凡四十公斤以上物品 ,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為原則,五百公斤以上物品,以機動車輛或其他 機械搬運為宜;運輸路線,應妥善規劃,並作標示。